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学院各类突发事件,明确应对突发事件的防范、指挥、处置措施,制定规范、科学、有效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办法,建立统一、权威、高效的应急指挥系统,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院稳定安全,保障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陕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陕西教育系统安全稳定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
(三)突发公共事件分类
1.校园安全类突发事件:指影响校园安全的各类事件、事故和灾害。
涉及教职工的各类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及集体罢课、上访、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各种非法传教活动、政治性活动;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师生意外伤害、非正常死亡、失踪等可能会引发影响校园和社会稳定的事件;重大校园治安、刑事案件。
校园内发生的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事故,易燃易爆危险品事故,重大交通事故,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水、电、气、油等事故,及其他影响学院安全和稳定的突发灾难事故。
地震、暴风雨、高温等自然灾害以及由此引发的学院正常教学生活秩序混乱的事件。
2.学生安全类突发事件:主要包括校园内外涉及我院学生的各类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及集体罢餐、罢课、上访、聚众斗殴等群体性事件;大型群体活动如运动会、晚会、集会等公共安全事故。
3.公共卫生安全类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动物疫情,食品安全,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校园网络安全类突发事件:主要包括校园网主页被恶意篡改;校园网服务器被非法入侵,服务器上的数据被非法拷贝、修改、删除,发生泄密事件;校园网用户发表或阅读反政府、分裂祖国及色情内容,造成严重后果。
5.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包括国家考试和校内统一考试,在试卷运送、保管等环节出现泄密事件,以及在考试实施中、评卷过程中发生的致使工作中断的事件。
(四)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各方联动。学院成立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维护稳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快速反应,正确应对,果断处置。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学院主要领导、相关领导及部门负责人、责任人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
2.分级负责,各司其职。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学院主要领导是维护学院稳定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是维护本部门稳定安全的直接责任人。
3.预防为主,及时控制。立足防范,强化安全意识,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日常管理与信息收集,认真排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要把突发事件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避免事态扩大造成混乱。
4.区分性质,依法处置。处置突发事件,要坚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解不可结”的原则,及时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要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不同性质的矛盾,做到合情合理,依法办事,维护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及合法权益。
二、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组建学院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维护稳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简称稳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学院党委书记、学院院长
成员:各分管院领导
https://www.trustwalllet.pro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全面负责学院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决策、组织、指挥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任务;及时向主管部门通报情况,协助有关方面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当地政府、上级部门请示汇报;召开会议,通报情况、传达政策指示;审核对外发布的信息;对相关人事进行表彰与惩处;总结经验,制定整改方案。
(二)成立学院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维护稳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稳定办),下设五个职能工作组(简称职能组)和五个专项应急处置工作组(简称应急组)
1.稳定办人员组成
主任:分管稳定安全工作的院领导
分管安全保卫工作的院领导
副主任:党政办公室、保卫处、学生工作处负责人
成员:教务处、总务处、人事处、信息网络与大数据中心、宣传部、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负责人,各二级学院院长、书记,党政办公室具体负责安稳工作的副主任。
2.稳定办主要职责
在稳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协调、处理、监督、检查全院突发公共事件相关处置工作;收集、上报、发布信息;调集人财物;日常稳定安全检查与值班安排;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3.稳定办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1)党政办公室
具体负责校内外的联络协调,及时收信与报送涉稳信息;协助新闻发言人做好涉稳信息发布;组织召开安稳会议;安排稳定安全值班;组织开展安稳检查。
(2)保卫处
具体负责学院“三防”建设与完善工作,抓好校园要害部位、重点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的治安、消防等安全管理、隐患排查和安全防范工作;组织、指挥全院的校园安全类突发事件及涉及师生治安案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积极联系、配合地方公安部门工作;及时收信、报送信息。
(3)学生工作处
具体负责组织、指挥与学生相关的涉稳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督促各二级学院落实各项维稳措施、开展法制与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及时收集、报送信息。
(4)教务处
具体负责师生课堂安全稳定教育和管理,负责统筹协调学生校外实习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协调处理、处置国家在学院的统一考试和学院组织的各类考试中引发的突发公共事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及时收集、报送相关信息。
(5)总务处
具体负责学院后勤服务和后勤安全的保障工作。加强食品原料流通、制作、出售等环节的管理和风险隐患排查工作;负责学院突发公共卫生、饮食安全事件的紧急处置工作;开展卫生防疫、食品卫生及相关安全知识宣传;及时收信、报送相关信息。
(6)人事处
具体负责检查各项维稳工作要求和措施落实情况;提出对相关人或事的表彰与处理意见。负责教职员工、劳务人员、离退休教职工教育服务管理工作。
(7)信息网络与大数据中心
具体负责学院的网络安全;加强校园网络监控、管理和正面宣传,加强信息审核,密切关注网络上学生论坛、社区、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防止各类有害信息的散布和传播,确保网络信息安全健康;及时收信、报送相关信息。
(8)宣传部
具体负责意识形态安全,加强正面宣传、教育、引导,营造氛围;有效抵御境外利用宗教渗透和防范校园传教工作,对在校内举办的各类论坛、报告会、讲座等进行审核;接待新闻媒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新闻媒体对有关事件情况的炒作。
(9)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
具体负责学院涉外交流活动和出国(境)人员及直系亲属的安全防范(反间防谍)工作。
(10)各二级学院
具体负责各二级学院师生日常管理,积极开展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和针对性防范教育;充分发挥师生员工、群团组织和信息员作用,深挖细查安全方面存在的漏洞和稳定方面存在的隐患,及时发现和掌握影响学院稳定的各种苗头,从源头上做好各项涉稳工作的预防、化解和处置工作。
4.设立职能工作组
总体要求:积极协调、应对,密切配合,做好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1)秘书组(联系领导:分管稳定安全工作和分管安全保卫工作的院领导)
组长:党政办负责人
成员:党政办、保卫处相关人员
职责:具体负责按照上级要求报送有关信息,及时收集与报送涉稳信息;协助新闻发言人做好涉稳信息发布;组织会议;安排全年稳定安全值班;组织安全检查。
秘书组是稳定办的常设办事机构。办公地点设在党政办。
(2)宣传组(联系领导:分管宣传工作的院领导)
组长:宣传部负责人
成员:宣传部、信息网络与大数据中心、科研处、学生工作部相关人员。
职责:正面宣传、教育、引导;营造氛围;接待新闻媒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新闻媒体对有关事件情况的炒作。
(3)后勤保障组(联系领导:分管后勤工作的院领导)
组长:总务处负责人
成员:总务处、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相关人员
职责:物资、设备、经费、餐饮等后勤保障,组织医疗救助等。
(4)学生工作组(联系领导: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
组长:学生工作处负责人
成 员:各二级学院院长、书记,学生工作处、团委、公寓管理科相关人员
职责:针对每一项可能涉及学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做好学生的教育、组织、安抚工作;做好家长的联系、接待工作及与学生相关的协调工作。
(5)督促检查组(联系领导:分管人事工作的院领导)
组长:人事处负责人
成员:人事处、组织部相关人员
职责:检查各项工作落实情况;提出对相关人或事的表彰与处理意见。
5.设立专项应急处置工作组
总体要求:全面负责处置具体的突发事件;建立精干的由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的工作队伍,各应急组组长可临时召集相关部门、人员处理紧急事件;建立院领导联系工作制度,协调指导有关事项。
(1)校园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联系领导:分管安全保卫工作的院领导)
组长:保卫处负责人
成员:保卫处相关人员
工作组办公室设在保卫处,日常工作由保卫处承担。
职责:具体负责组织、指挥全院的校园安全类突发事件,及涉及学生的治安案件应急处置工作;积极联系、配合地方政府工作;及时收集、报送信息。
(2)学生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联系领导: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
组长:学生工作处负责人
成员:各二级学院院长、书记,学生工作处、团委、公寓管理科相关人员
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日常工作由学生工作处承担。
职责:具体负责组织、指挥与学生相关的涉稳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收集、报送信息;督促各系落实各项维稳措施、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3)公共卫生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联系领导:分管后勤工作的院领导)
组长:总务处负责人
成员:总务处相关人员
工作组办公室设在总务处,日常工作由总务处承担。
职责:具体负责学院突发公共卫生、饮食安全事件的紧急处置工作;开展卫生防疫、食品卫生及相关安全知识宣传;及时收集、报送相关信息。
(4)校园网络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联系领导:分管校园网络工作的院领导)
组长:信息网络与大数据中心负责人
成员:信息网络与大数据中心相关人员
工作组办公室设在信息网络与大数据中心,日常工作由信息网络与大数据中心承担。
职责:具体负责学院的网络监控;及时发现并删除重大有害信息;及时处置和制止校园网络遭受大范围严重攻击和计算机病毒扩散事件,保证校园网络与信息系统正常、稳定运行;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收集、报送相关信息。
(5)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联系领导:分管教学工作的院领导)
组长:教务处负责人
成员:各二级学院、各教学部负责人、教务处相关人员
工作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日常工作由教务处承担。
职责:具体协调处理国家在学院的统一考试和学院组织的期末统一考试中引发的突发公共事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及时收集、报送相关信息。
三、运行机制
(一)预警机制
1.宣传:由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具体实施,宣传部督促检查。充分利用校报、广播、校园网、宣传栏、黑板报等组织开展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自护等应急知识的宣传。努力增强师生员工的防范意识,学习掌握应急基本知识和技能,以适应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的需要。
2.排查:由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具体实施,稳定办督促检查。各部门对其管辖范围内的重点部位、薄弱环节及矛盾隐患等稳定安全状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经常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不安全事件苗头。稳定办对各部门稳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与效果进行督促检查。
3.演练:由相关应急工作组实施。组织各部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人员的培训;视情况组织应急处置模拟演练。通过培训和演练培养应急队伍、落实岗位责任、熟悉工作程序,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并改进应急预案。
(二)信息报送、发布机制
1.信息报送的原则与要求
(1)迅速。最先发现或接到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部门和个人应在第一时间内向部门负责人或学院稳定办报告,并与应急组联系;稳定办及时通告各应急组、职能工作组,并报告稳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稳定办根据稳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指示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最迟不得超过事件发生后3个小时。
(2)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翔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3)直报。发生重大事件时,在第一时间直接向应急组组长和稳定办报告。
(4)情况发生变化后,应及时续报。各应急组、各信息点应在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就事件的发展、处置及时续报。稳定办也要根据各应急组、各信息点续报情况,不断向上级部门续报信息。
2.信息报送机制
(1)紧急电话报送
各应急组接到报告后,tp官方网站下载app应立即电话报告稳定办、联系领导, tp官网下载最新版本安装并按领导要求开展工作,同时进一步核实情况,及时了解和掌握事态发展变化;稳定办接到信息后,及时通知各相关应急组、职能组。稳定办根据稳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指示,在第一时间电话报告上级部门。
(2)紧急文件报送
突发事件电话报送后,各应急组应当立即书面正式报稳定办,以便掌握准确详实的信息;稳定办及时以书面形式向上级部门报告事件及事态发展情况。
3.信息报送的内容
(1)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有无人员伤亡情况;
(2)事件发生的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造成的影响程度;
(3)已开展的工作和采取的措施;
(4)校内外及媒体对事件的反应;
(5)事态发展状况、处置过程和结果与后续影响预测;
(6)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4.信息的发布
信息发布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要区分不同情况,把握信息发布和舆论的主动权。信息发布要全面、客观、准确、及时。所有的信息发布工作由稳定办在稳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执行。
信息报送流程图
(三)应急响应机制
一旦发生影响学院正常工作、教学、生活秩序的突发公共事件,稳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各应急组、职能组与相关部门积极投入工作,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当事态发展超出学院控制能力,由稳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向当地政府、上级部门提出请求。
应急处置指挥示意图
四、应急处置办法(见附件1──附件5)
五、附则
(一)学院稳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要认真贯彻执行预案,严格执行保密制度,遵守工作纪律。
(二)预案中的工作组为临时性工作组,各工作组成员要严格按预案要求报送作息、汇报工作、履行职责。
(三)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维护学院稳定安全工作中,对有突出表现的部门和个人予以奖励和表彰;对负有直接责任的部门和个人依据有关法规和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原《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维护学院稳定安全应急工作预案》(陕财职院党〔2014〕12号)和《关于调整学院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维护稳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的通知》(陕财职院党〔2017〕16号)同时废止。
(五)本预案由学院党政办公室制定并负责解释。
(六)本预案从党委会通过之日起实施。
附件:
1.校园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办法
2.学生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办法
3.公共卫生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办法
4.校园网络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办法
5.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办法
附件1
校园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办法
一、突发事件的内容
(一)群体性突发事件。涉及师生的各类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及集体罢餐、罢课、上访、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各种非法传教活动、政治性活动。
(二)重大刑事治安事件。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学生意外伤害、非正常死亡、失踪等可能会引发影响校园和社会稳定的事件;重大校园治安、刑事案件。
(三)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校园内发生的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事故,易燃易爆危险品事故,重大交通事故,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水、电、气、油等事故,及其他影响学校安全和稳定的突发灾难事故;地震、暴风雨、高温等自然灾害以及由此引发的学院正常教学生活秩序混乱的事件。
二、应急措施
(一)群体性突发事件处置方案。
1.突发事件发生后,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情况立即报告部门负责人或校园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和稳定办,应急工作组立即实行门禁制度,加强巡逻。
2.稳定办立即向稳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汇报,领导小组立即向省委高教工委稳定办、咸阳市政府相关部门报告,同时启动应急预案,立即按预案开展工作。各相关人员要在第一时间到位,深入到师生中开展工作,劝导师生保持理智,尽可能不出校门,如控制不住,将师生引导到操场,继续做工作。各应急工作组到位,重点做好“积极分子”工作。
3.如劝阻无效,发生群体性聚集、走出校门游行,要配合有关部门维持秩序,队伍前要有引导、队伍中要有巡视、队伍末要有断后,后勤保障组及时做好食物、饮水、卫生医疗、车辆等保障,坚决阻断社会闲杂人员和别有用心的人混入队伍寻衅滋事,防止学生出现过激的违法行为。
4.加强校园管理,严格控制人员出入,防止内外串联和跨校性流动;对大小字报及传单要迅速清除,防止扩散;网管部门对校园网要实行24小时监控,一旦发现有害信息,要做好备份、及时删除,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查处工作;对群体性事件中别有用心、蓄意破坏、危及公共安全的极个别人要报请公安部门控制和监视。
(二)重大刑事治安事件处置方案。
1.一旦发现此类事件,任何部门和个人要立即报告部门负责人或校园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和稳定办;通知领导小组,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同时报告省委教育工委稳定办、咸阳市政府相关部门。
2.应急工作组立即组织人员保护现场,做好人员的疏散、救援及安置等工作,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开展调查取证。
3.如发生人员伤亡的,各相关人员要在第一时间到位,根据领导小组安排,通知相关部门、人员,及时通报当事人家属,并做好家属的接待、安抚工作。同时稳定师生情绪工作,配合做好处置工作。
(三)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1.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或知情在第一时间向稳定办、应急工作组报告,如有起火或人员伤亡,立即向“119”、“120”报警,有关领导、负责人及责任人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人员封锁现场,开展救人工作,同时向省委教育工委稳定办、咸阳市政府相关部门报告。
2.采取紧急措施抢救伤员,配合医疗部门妥善安置伤员。
3.妥善做好受灾师生的安置工作。
4.如有人员伤亡,及时通知家属,并积极做好家属的安抚工作。
5.适时向师生通报有关情况,确保师生的情绪稳定;有关事故的后续情况应及时向稳定办、上级部门续报。
三、善后与恢复
1.妥善做好伤亡人员的安抚工作。对受伤和患病人员继续进行治疗和救助,对死亡人员家属进行人道主义的抚恤。
2.认真及时查清事故发生的原因和过程,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向稳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3.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特点和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思想宣传、说服教育工作。
4.对相关责任人、当事人按照责任大小、性质和后果,追究相应的责任;对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
附件2
学生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办法
一、突发事件的内容
1.突发政治事件。包括“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和敌对势力策划的非法聚集、反动宣传、策反等活动;宣传国家分裂、民族对立等有悖国家法律、政策的活动;在校园举行的传教、非法聚会、游行示威、未经批准的跨校区较大规模的学生群体性活动。
2.突发群体性事件。包括由于内部原因和社会因素引发的学生群体性上访、罢餐、罢课、群体起哄、聚众闹事等。
3.大型群体活动如运动会、晚会、集会等公共安全事故。
二、应急措施
(一)信息报送
学生安全突发性事件发生之后,在场的教职工、知情同学(尤其是党员、学生干部)要立即将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危害程度等情况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或学生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组和稳定办报告。
学生安全类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流程图
(二)应急措施
1.先期处理。发生突发性事件后,现场人员在及时报告的同时,先期可采取下列措施予以处置:
(1)迅速组织人员。各二级学院相关人员得到消息后,必须在立刻赶到现场,并组织有关人员负责先期处理,阻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班主任和辅导员应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2)组织保护现场。到现场后,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迅速划定现场保护范围。除抢救人员外,严禁无关人员冒然闯入现场,为现场勘察和事件调查提供良好的条件。
(3)积极抢险救灾。突发性事件如遇到事件现场有人员受伤,在保护现场的同时应迅速组织人员抢救伤员,将伤员送医院急救。
(4)抓紧调查取证。在保护现场、抢救伤员的同时,应抓紧进行现场取证,了解事件的真实情况,为查清突发事件的成因与经过提供第一手材料。
2.启动预案。稳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宣布启动预案,迅速组织人员赶到现场处理。在稳定办统筹协调下,学生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组具体负责处理,其它职能小组配合。
学生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示意图
三、善后与恢复
(一)先期处理之后,应将整个突发性事件的经过、应急处理措施及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向稳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听取指示之后,再做好善后工作;
(二)排查伤亡人员;通知家属并做好伤亡人员家属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三)在充分调查取证的前提下,对突发事件迟报、漏报、瞒报、虚报的,接到通知而不及时到位处理的,以及临阵脱逃的教职工将追究相关责任;对表现突出的给予表彰。
附件3
公共卫生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办法
一、突发事件的内容
指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师生员工健康严重损害的突发传染病疫情、突发群体性非传染病、重大食物中毒和饮用水污染事件,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师生员工健康的事件。
1.突发传染病的界定:
本应急处置预案所称的突发传染病,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师生员工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以及其他影响师生员工健康的事件,主要包括国家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甲类、乙类和丙类传染病。重点注意群体性的发烧、病毒性肝炎、细菌性痢疾、肺结核、流行性感冒、集体感染性腹泻等传染疾病。
2.突发群体性非传染病的界定:
凡具备下列之一者,均为突发的非传染病。
(1)5人以上的食物中毒;
(2)5人以上出现了相似或相同的腹泻、呕吐、发热(38度以上)、发晕、恶心昏迷等症状;
(3)5人以上出现了病因不明的相似或相同的症状;
(4)5人以上出现暂时无法判断其是否具有传染性的症状时,均按传染病防治;
(5)在8小时内累计出现5人以上具有上述4条症状之一者。
二、应急措施
事件发生后,知情人员应立即将相关情况报部门负责人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工作组和稳定办。应急工作组必须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实施应急措施:
1.立即组织医务人员、联系当地卫生部门(医院)快速投入救治病人,并及时向稳定办报告,同时向食品卫生部门报告。
2.建立疫情信息系统和突发事件检测系统,学院门诊部成立预检急诊室,实行首诊责任制,并24小时值班。应急工作组和门诊部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行“零报告”制度。
3.停止出售和封存剩余可疑的中毒食品和物品,追回已出售(发出)的可疑中毒食品或物品,或通知有关人员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停止使用可疑的中毒物品。
4.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
5.积极配合食品卫生部门封锁和保护事发现场,对中毒食品、物品等取样留验,对相关场所、人员进行致病因素的排查,对中毒现场、可疑污染区进行消毒和处理,对与肺鼠疫、肺炭疽、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有密切接触者实施相应的隔离措施。如有必要,配合公安部门进行现场取样,开展侦破工作。
6.按照当地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要求,认真落实其他紧急应对措施。
7.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
三、善后与恢复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马上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院正常秩序。
1.会同有关部门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和责任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2.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害人员的善后工作。
3.对突发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及存在的卫生隐患,积极进行整改。加强经常性的宣传教育,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
4.尽快恢复学院正常教学秩序。对因传染病流行而致暂时集体停课的,必须对公寓、教室、阅览室、食堂、厕所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方能复课;因传染病暂时停学的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并经有关卫生部门确认没有传染性后方可复学;因水源污染造成传染病流行的,水源必须经卫生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附件4
校园网络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办法
一、突发事件的内容
1.学院主页被恶意篡改。
2.校园网应用服务器被非法入侵,服务器上的数据被非常拷贝、修改、删除,发生泄密事件。
3.校园网用户发表或阅读反政府、分裂祖国及色情内容,造成严重后果。
4.由于病毒攻击、非法入侵等原因造成校园网整体网络瘫痪,或学院150台以上的用户主机由于病毒攻击或非法入侵,不能正常工作。
二、应急措施
1.如出现以上情况,校园网络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立即进入工作状态,并由组长报告联系院领导和学院稳定办。
2.应急工作组组长及系统管理员进入中心机房现场进行事件处置。
3.对于主页被恶意篡改现象和应用服务器被非法入侵发生的泄密事件,立即由系统管理员切断物理连接,备份好系统日志,上报公安部门。
4.对于非法内容、色情内容,立即由管理员关闭BBS系统,备份好系统日志,严重时上报公安部门。
5.对于校园网瘫痪,多台用户主机不能工作事件,由系统管理员关闭所有服务器,或分片(子网)断开重灾的计算机用户群,对有害计算机用户进行隔离,防止进一步蔓延。
三、善后与恢复
1.对于主页被恶意篡改现象和应用服务器被非法入侵发生的泄密事件,首先进行安全检查,修复系统漏洞,增加系统管理员密码的复杂性。然后用可靠的网站备份数据恢复网站,用应用程序的备份数据恢复应用系统。本地试运行正常后,恢复物理连接,正常运行,并监控运行24小时。
2.对于非法内容、色情内容,由管理员记录发贴人的用户名和IP地址,以便进一步落实发贴人的真实身份。在删除BBS的非法信息,并修复系统漏洞后,试运行BBS系统正常,然后开启BBS系统。
3.对于校园网瘫痪,多台用户主机不能工作事件,由系统管理员对防病毒系统进行安全检查,在保证防病毒服务正常前提下,逐一开启服务器,并进行安全检查和病毒查杀。对用户的计算机断开网络连接逐一进行病毒查杀,整个区域计算机正常后,恢复网络连接。
附件5
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办法
一、突发事件的内容
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特指在国家各类统一考试、学院组织的统一考试中(主要有:国家级各类考试。如,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英语应用能力A﹑B级考试、职业资格考试、专升本专业课考试、单独招生考试等;成人教育培训相关考试;学院各类课程考试),在命题组织管理,试卷印制、运送、保管,考试实施,评卷组织管理等环节出现的泄密事件;以及在各类考试进行中,突发自然灾害、停电等影响考试的突发事件。具体包括:试卷失密或泄密;试卷运送延误或损毁;考试成绩电子数据损毁;考试中发生危及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安全或影响考试秩序的事件;考试过程中发生群体性舞弊事件。
二、应急措施
1.考试期间发生突发性暴力事件、自然灾害或大面积爆发传染病时,考点或各系应立即向应急工作组和稳定办报告。应急工作组根据稳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做出停考、缓考或其他处置措施。
在考试过程中发生自然灾害,应妥善疏散、安置考生,配合地方政府帮助考生解决食、宿、交通问题,将自然灾害的损失降至最低。
在考试过程中爆发传染病,应配合地方政府和卫生防疫部门,实行考点隔离、人员隔离或采取地方政府、卫生防疫部门要求的其他措施,防止疫情扩散。
2.由于自然灾害、交通事故或故障、考试组织和管理或其他原因,导致试卷不能按时运抵考点或者大量考生无法按时到达考点时,应急工作组应采取措施安抚考生情绪,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做出以下决定:该次考试延时;保留该批学生该次考试资格,顺延至下次考试时,免费参加该科目考试;该批学生该次考试资格作废。
3.由于试卷在命题、印刷、运输、考前保管等环节发生被盗、丢失、被私自拆启或其他原因造成泄密时,应请示学院稳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后,根据实际情况作出以下决定:启用第二套备用试题;或重新命题,另外安排考试时间;对已考科目成绩无效。
4.考试过程中发生集体作弊、考场秩序失控、集体罢考等情况时,应对考生进行劝解和教育,终止该场考试,并按照国家和学院有关考试规定进行详细记录和处理。
5.在考试过程中发生集体闹事、殴打工作人员、损毁公共财产等情况时,应对考生进行劝解和教育,终止该场考试,不准涉案人员离开考场,并按照国家和学院有关考试规定进行详细记录和处理。同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
6.考试过程中考点突然停电时,各考点应做好考生安抚工作。如果停电不影响考生考试,考试应正常进行。如果停电影响考生考试,应立即启用备用电源,保证考试正常进行。如果属于区域大面积停电,应急工作组应与相关部门进行协调,确认恢复供电时间。应急工作组应请示学院稳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上级部门后,作出以下决定:该次考试延时;保留该批学生该次考试资格,另找时间举行该科目考试。
7.如果考试机出现死机、掉电、病毒或软件故障时,各考点应做好考生安抚工作。监考教师应立即安排考生在备份机上进行考试,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需要补足考生因此而耽误的考试时间,同时做好情况记录。
如果局域网出现中断、病毒或软件故障等情况,应急工作组应安排相关技术人员尽力排除故障。应急工作组应请示学院稳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上级部门后,作出以下决定:该次考试延时;保留该批学生该次考试资格,另找时间举行该科目考试。
8.发生其他不可预测的事件时,应采取必要措施,将不利因素负面影响降至最低。
三、善后与恢复
待事件平息后,要按照学院稳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认真总结,查找问题和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并对相关责任人、当事人按照责任大小、性质和后果,追究相应的责任。
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9年10月25日印发